標籤:黃紹庭、高雄市議員、助理費、法律案件
高雄市國民黨議員黃紹庭因涉嫌詐領助理費而被羈押,近日從廈門回台,並在社交媒體上發表影片聲稱自己並未犯法。然而,高雄地方法院指出,黃在羈押庭上坦承,他以人頭名義申報公費助理,並每月將詐領的助理費匯入其妻子的帳戶。
根據高雄地方法院的說明,黃紹庭在今天的羈押庭上承認,以低薪高報的方式進行詐領,每月的款項匯至妻子名下的帳戶,主要用於支付服務處的水電費等開支。同時,他也承認涉犯公務員登載不實及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的相關罪行。
法官考量到黃紹庭的頻繁出入國際,並且其配偶及子女長期居住於美國,擁有房產,顯示出他具備逃亡的潛在風險。此外,法官指出,案件中還有多名公費助理未到案,黃匯入妻子帳戶的資金用途仍需進一步釐清。因此,法官裁定黃紹庭必須羈押,以防止其串供或毀滅證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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